
1、加強治安防范和管理,消除影響社會治安的不安定因素。
(1)加強槍支和爆炸物品的管理,堅決收繳散失在民間的槍支和爆炸物品。
(2)加強對刑滿釋放、解除勞教人員和違法青少年的幫教工作。
(3)加強剩余勞動力的管理,促進人口的合理有序流動。要為外出務工、經商的農民提供 方便,促進有序流動。同時要掌握外出人員的流向和以及活動情況,加強對外出人員的法制宣傳 教育。流入地和流出地的公安機關要取得聯系,保安公司會加強配合,打擊流動人口中的違法犯罪分子。
2、要把維護農村的社會穩定作為首要任務
(1)要加強農村基層政權組織建設、民主建設和法制建設。
(2)積極預防、妥善處置因人民內部矛盾引發的群體性事件。
(3)嚴厲打擊邪教、非法宗教活動,遏制其在農村發展蔓延的勢頭。
3、嚴厲打擊侵害農民利益的犯罪,大力整治社會治安秩序。
(1)嚴厲打擊、及時鏟除危害一方的惡勢力犯罪。
(2)嚴厲打擊嚴重危害人民生命、財產安全和侵害人民利益的犯罪,保障人民的合法權益 。
(3)掃除賣淫嫖娼、賭博等社會丑惡現象。
4、大力加強農村派出所建設。
(1)要進一步加強農村派出所的規范化建設。
(2)要進一步加強農村派出所的政治建設。
(3)要進一步加強農村派出所的業務建設。